山西证监局近日披露,晋商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两项违规,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两项违规引发监管警示经查,晋商银行基金销售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;在调整该部门负责人后,又未按规定报送免职及任职备案材料,均违反了相关规定。
根据监管要求,商业银行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中,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该部门员工总数的一半,部门负责人须持有基金从业资格,并具备两年以上基金业务经验或五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历。
此外,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董事、监事和高管的聘任及免职过程中,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备案材料。
要求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山西证监局要求晋商银行高度重视此事,立即采取措施整改,完善内控制度,强化人员资质管理,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。
事实上,这并非晋商银行首次因相关问题受到处罚。2023年5月,该行就曾因未经核准便安排相关负责人履职,被处以30万元罚款。这表明该行在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和合规审核方面,存在一定的制度漏洞和执行偏差。
去年净利润首次下滑晋商银行总部位于山西太原,前身为太原市商业银行,2008年底获批更名,2009年挂牌成立,并于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。
根据该行2024年度报告,截止2024年年末,晋商银行总资产达到3763.06亿元。去年实现净利润17.50亿元,同比下降12.6%,这是该行自上市以来首次出现净利润下滑,这一变化引发市场关注。
在资产质量方面,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.77%,较上年末下降0.01个百分点,不良资产控制相对稳定。但关注类贷款却出现明显上升,余额达到91.81亿元,同比增加20.84亿元,占贷款总额的4.6%。虽然不良率暂未恶化,但潜在风险有所积聚。
净利润下滑与关注类贷款上升的背后,既有宏观经济环境对信贷需求与资产质量的影响,也反映出该行在资产配置等方面面临的挑战。未来晋商银行需更加注重潜在风险的防范和合规管理的强化,以确保稳健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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